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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ps - 站務訊息 | 2024-06-28 | 點閱數: 567

嘉義縣梅山鄉梅圳國民小學「學校社團活動」實施辦法

壹、依據:

一、 1000124日府教學字第1000027502號函訂定

二、1100317日府教學特字第1100056512號函修正

貳、實施目的:

一、推廣正當休閒活動,增進學生身心健康。

二、提供多元學習管道,激發學生潛能。

三、廣開類別多元推動發展,並以校內活動為主,校際活動為輔。

參、實施原則:

一、本校社團計畫之擬定,將視學校人力、設備、場所及學生興趣等條件

作彈性運用,俾能配合實施,發揮最大效果。

    二、學校社團活動以學生為主體,配合教師專長及興趣,共同推展社團活動。

    三、全校教師均有指導及協助社團活動之推展工作。

肆、 辦法組織職掌

職稱

姓名

執掌

校長

規劃、督導發展社團實施計畫

教導主任

負責社團實施計畫執行

教務組長

協助社團實施計畫執行

訓導組長

協助社團實施計畫執行

總務主任

採購社團活動所需設備耗材

主計

經費之收支

護理師

    協助注意社團活動時學童

    身體安全與健康狀況

一甲導師

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或偕同教學

二甲導師

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或偕同教學

三甲導師

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或偕同教學

科任教師

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或偕同教學

肆、實施對象:本校一~三年級 學生,自由參加。

陸、實施內容:

一、分組項目:體育類社團。

二、由學校提供場地、師資與課程內容設計。

 三、各組編造社團名冊,以利教師點名及評分應用。

 四、學期開始第一週內完成學生選填社團工作,第二週正式實施。

五、學期終了各社團教師應對學生之學習狀況及成果進行評估,並將相關資料交回教導處,依授課鐘點請款。

柒、活動經費:全數學校提出相關學習專案計畫申請,學生完全免支付  

玖、本實施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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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教職員工

 

校       長  謝校長
教導主任  陳主任
總務主任  戴主任
教務組長  蘇組長
訓導組長  廖組長
校護理師  簡小姐
兼任主計  謝主任
兼任人事  蘇主任

 

六甲導師  蔡老師
四甲導師  黃老師
三甲導師  林老師
二甲導師  林老師
一甲導師  林老師
專任教師  紀老師
音樂教師  羅老師
英語教師  周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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