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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ps - 學校活動 | 2019-09-16 | 點閱數: 406

(一)電子化設備為輔助教學之工具,使用 3c 產品時間不宜過長,建議需符合「3010 原則」螢幕注視每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
(二)字體大小:停止畫面教學時,螢幕字體大小至少 5 公分正方。
(三)照明:除螢幕上方的燈可關外,其餘桌面照度至少 350 米燭光( LUX )。
(四)距離:使用大型電子設備教學時,第一排距離螢幕至少 2 公尺,並應定期調整學童座位。
(五)使用電子化教學設備時,應注意避免直視投影機光束。
(六)下課時間,學生應至戶外活動,避免繼續使用電子化教學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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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

 

校        長  謝校長

教導主任  黃主任

總務主任  戴主任

教務組長  蘇組長

訓導組長  廖組長

校護理師  簡小姐

兼任主計  謝主任

兼任人事  蘇主任

 

六甲導師  林老師

五甲導師  溫老師

三甲導師  甘老師

二甲導師  林老師

一甲導師  林老師

科任教師  紀老師

外聘教師  羅老師

外聘教師  黃老師

 

課文本位閱讀理解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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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專區

計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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